广州市政协委员:推进城市更新,挖掘历史建筑价值

 南都讯 记者赵安然 实习生陈佳琪 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广州市政协经济界委员提到广州要加快城市更新的政策落实和资本引进,有委员建议,广州是历史文化名城,可结合城市更新挖掘历史建筑使用价值。
广州的保护建筑数量全国最多
多位来自地产行业的委员都表示关注广州的城市更新工作,但目前老城区更新改造遇到不少障碍,特别是历史建筑和文物集聚的区域,人口抽疏难、建筑改造难度大。对此,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市建委总工程师李敏霞今年向广州市政协提交关于历史建筑价值挖掘的提案。
提案指出,目前广州市已认定566处历史建筑,约3300栋建筑列为预保护对象,广州将成为国内保护建筑数量最多的城市,超过上海(1058处)、天津(217处)、杭州(338处),建筑面积将达到600万平方米,接近广州2016年住宅竣工面积总量(818.43万平方米)。其中,民居建筑有276处(约占5成),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集中分布在老城区。
然而,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广州历史建筑的保存现状、居住舒适度、使用效率均处于较低水平。其中,公有产权历史建筑总量为196万平方米,占已公布历史建筑建筑总量的85%,但是利用效益不高;已保护利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项目121处,表明大部分历史建筑使用功能业态尚未完全体现其独特价值。
提案指出,究其原因,一方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前期成本投入巨大,需要长期运营;另一方面,历史建筑修缮工程无法满足现行的消防、设计、施工等强制性规范标准的要求。政策落实方面,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47条规定,私有产权历史建筑业主可向政府申请20%的修缮资金补助,按照20年的修缮周期进行计算,广州每年需保证政府财政投入约2000万元,但是该项资金尚未落实。
历史建筑利用拉动九大行业效益
李敏霞指出,广州保有大量代表性历史建筑,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传承,有助于广州坚定文化自信,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同时,历史建筑有效利用还能产生新的经济效益。
根据全国42个行业的投入产出分析表统计所得,与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密切相关的房地产、建筑、金融、租赁和商务服务、住宿和餐饮、文化娱乐、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的行业拉动效应总和为8.23。如杭州市政府自2005年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以来共投入10亿元,已带动约110亿元产业规模。
为活化利用好历史建筑,挖掘新的经济价值,提案建议广州参照杭州经验,探索历史建筑租赁规则;参照天津市,成立国有历史建筑保护运营公司。此外,广州市要加快推动历史建筑的奖励政策落地,落实简化立项、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税费减免、开发权转移等一揽子奖励保障措施。

此外,提案建议,广州市要加快落实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目前广州已成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每年市财政安排6000万元用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而历史建筑修缮资金补助经费每年仅需2000万元,建议从文物资金中调剂一部分设立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在管理方面,建议形成“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相配合,“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双轨并行的管理架构,实现工作常态化、稳定化,多部门协调出台符合历史建筑保护要求的规范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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